@夏風-1 在 請問要怎麼忘掉對方... 中說:
小弟我最近有個情感問題
我自己像一條舔狗一樣
總是黏著對方不跑
但是最近才發現對方喜歡我兄弟
但是我兄弟又不喜歡對方
我現在該怎麼辦…
快兩年了 忘掉了嗎?
拿去蝦皮販售二手出清
可以用的就留著呀
剛分的時候看到就難過,但幾年過後可能還會懷念,雲淡風輕了
不穿保存起來,當成一種紀念的感覺
是他送你的 不用想太多
穿就對了
喜歡東西就留著吧 不想看到就賣掉
沒差吧 不用想那麼多
真的很介意就丟吧
實用性就留著,紀念性再丟
我跟現任都是如此
我是照穿
沒再care這個的
對東西有感情就丟,單純當鞋子看不會被影響沒理由丟
能用的就繼續用吧,丟掉也浪費
送他就好了 男子漢大氣一點
衣服鞋子的話我認為丟了吧 找下一任才不會有疙瘩
我會留著 自己收在一個只有自己知道的地方
就一樣照穿啊!!但是衣服我就沒穿了哈哈哈哈
穿阿是你的了 丟了浪費
看你怎麼看待這件事吧,如果是和平分的話,還是朋友的狀態就還好。再怎麼有困擾也是在交下任前處理掉就好
和平分手可以留著當紀念 不是的話就直接扔了或賣了
繼續用啊哪有差不用白不用
@快樂肥宅1 就喜歡你這種阿莎力的態度
用得到就留著
另一半會在意就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