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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起來過馬路很羞恥欸
把車當命, 不把行人當命
舉手還是有藉口說被A柱擋到
抱歉~這樣有點做不到
沒在看路的人 你就算拿路牌也是照撞吧
@普羅多喵喵 真的
@超級小太陽 小月亮
@M-Morris 還好啦
@老州長 哈哈哈哈
有看到就是有看到 不會因為舉手變得更明顯
有些人沒注意就是看不到
更多的車禍應該是喝了酒或者超速 舉手真的沒甚麼用…
現在都一堆愛超速的 有舉手根本沒啥用
等你走過路 你會發現 根本沒人理你
這在馬路上會被當智障吧
舉手可能增加一點點能見度 讓大車能看見 但對於超速或者在滑手機的可能就沒效了
改善交通亂象才是根本吧
看到大車退三步
這甚麼奇怪的行為…
我都用跳的過馬路
林
學校在校園內有一定的自治權,可以制定校規來管理校內秩序和安全。在這個情境下,學校可能認為為了確保機車停車場的有序管理,需要實行一定的規範,包括要求機車貼上識別證。這被視為校內管理的一種手段,符合學校的自治權。
G
直接開單阿 不然每個都僥倖覺得不會怎樣
甜
機車待轉,鄭州路塔城街強制兩段式,但是下個路口機車又能直接轉了
Y
怎麼死的不是他們
完全不了解拉轉速又跑沒比較快的野猴在想啥?被異樣眼光看很爽嗎
M
重機賣了之後不支持上國道哈哈
ア
0分 人難走 車難開 沒有任何東西是有經過大腦規劃的 純純的全是官僚們在交差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