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風-1 在 請問要怎麼忘掉對方... 中說:
小弟我最近有個情感問題
我自己像一條舔狗一樣
總是黏著對方不跑
但是最近才發現對方喜歡我兄弟
但是我兄弟又不喜歡對方
我現在該怎麼辦…
快兩年了 忘掉了嗎?
有用就留著 除非你土豪 可以自己買
穿啊,又沒壞,分手而已
她送你的就是屬於你的,物品權力也在你手上 不用想太多
穿啊你不說誰知道
如果穿起來不會一直想到她就穿啊,總不能還給人家吧
用品就用啊,別浪費,不然就送人。
如果是比較不容易損壞的物品,如果不會睹物思人,也不擔心未來另一半吃醋就留,反之丟棄吧。
別留了啦 直接送給別人
穿啊幹嘛不穿 穿壞再丟啊
留著阿 不能用舊仍調
有回憶的東西 建議丟 不要讓自己回想過去
取決於當初分手怎麼分,不愉快分手就丟了吧
看當初怎麼分吧! 如果和平分手還是會留下來用
心中無他自然萬事皆可
拿個箱子保存起來唄 等那天回想會很有感觸
@爛TOS都送了就穿啊
去一個地方旅行 然後把東西留在那
就繼續留著啊 除非不小心讓現任知道那再丟
我覺得沒差欸 除非下一任會在意
有骨氣點直接丟掉
我會把他穿到破了在丟,本人比較務實
繼續穿啊 狠狠揉寧這段回憶